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征求《关于提高黑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日期:2025-10-14 09:51
来源: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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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现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财政厅起草的《关于提高黑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收件人:移交安置处。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21795671@qq.com。
附件:
关于提高黑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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