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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1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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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规定,现将2021年度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不断推动重点事项主动公开,依法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按照高效便民原则,优化展示效果,完善发布机制,发挥公开窗口作用,全面提升平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300余条,开设专题9个。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数增至2万,发布信息190条,阅读量超过5万。

(二)全方位做好新闻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优化发稿约稿流程,统筹做好全媒体报道。一是开展“守护·2021清明祭英烈”系列宣传活动。3天时间内,省级以上媒体推送相关稿件和电视新闻4篇,联合省报新媒体龙头新闻开展现场直播,同步推送到六大视频平台,观看总量达15.3万人次(其中龙头新闻观看量6.2万人次,腾讯6万人次,抖音1.3万人次,微博1.4万人次,快手1536人次,头条号2645人次);二是开展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宣传,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推送文章《敲开退役军人的家门,走进退役军人的心门》一文,主流媒体共推送相关稿件9篇;三是在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上开设“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专栏,更新厅机关学党史主题教育活动相关稿件48篇次;四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主题宣传,对10位龙江最美退役军人进行集中宣传,目前已在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推送完毕,10月18日,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对新一届龙江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投票链接进行了推送;五是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系列解读宣传,推送系列解读30篇次;六是建立“全省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系列展示”专栏,推送文章11篇次;七是抓住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与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节点,与省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烈士寻亲”系列节目,与《奋斗》杂志社联合开设烈士寻亲栏目,反响良好。

(三)重点事项主动公开规范有序。一是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有关通知要求,在厅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二是做好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先后就《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橄榄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相关设计方案的公告》《黑龙江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管理办法(暂行)》《黑龙江省安置转业军官考核赋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等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本年度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在厅官方网站同步公开5件。

(四)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立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4件,均妥善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办理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4

0

0

0

0

0

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9

0

0

0

0

0

19

2.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0

0

0

0

0

1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4

0

0

0

0

0

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主动公开质量。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官方网站,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发挥好厅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向公众更加及时准确提供政府信息。二是探索增加公开内容,提升发布解读效果。在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有关工作同时,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加强解读宣传。三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业务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事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动政府信息制作、主动发布和解读等程序有序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http://dva.hlj.gov.cn/)查看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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