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政务公开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规定,现将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和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不断推动重点事项主动公开,依法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全年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7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新闻类信息232条,公开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配发2条政策解读,公开组织机构、财政信息、公告公示等28条政府信息。厅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7条,信息公开取得积极成效。
二、工作特点
(一)坚持主动公开。在厅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进行主动公开32次,将“规章政策、财政信息、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及时公开,“组织机构及信息公开指南及制度”等依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进一步方便退役军人通过网站登录查询。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全年累计完成依申请公开12项,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新媒体等平台的建设力度,厅微信公众号、厅官方网站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更新工作动态,依法主动公开本领域退役军人最关注、最关切、最关心的政府信息,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便捷信息服务。
(四)加强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承办处室初审、政策法规处法审、主管厅领导审定”工作流程,持续抓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的传达学习,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及时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压实责任,合力做好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于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务资讯。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素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http://dva.hlj.gov.cn/)查看。我厅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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