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制定了《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3〕1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42号),建立我省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特制定《办法》。
二、政策依据
《行政处罚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起草过程
严格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先后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达成一致。按照要求,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持续11个工作日,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经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厅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后履行发文及报备程序。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19条,重点对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裁量规则、引用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附件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共5项,对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处罚档次、处罚种类、酌定裁量因素、处罚标准等要素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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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 2023-11-28